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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22620240221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重庆
|类型:变更通知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重庆
源发布时间:2024-02-29
招标单位:******[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符合收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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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53,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2,661,260.35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JPSZDJ2019[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程(第二次)

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程(第二次)”质疑内容答复如下:

质疑一:本工程需要报建和办理施工许可证嘛

答:不需要。

质疑二:这个付款条件补就是全垫资嘛,内否修改付款条件。

答:1.本项目付款方式不是全垫资;2.付款方式不修改。

质疑三:请问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业绩规模要求:

******消防工程

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195万元及以上

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我司企业性质为法人独资,故提问由我司分支机构(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签署的合同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本次投标的业绩依据。

答:不可以。

质疑四:请问该项目需要单独报建嘛?

答:不需要

标人:重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信和******有限公司

2024229

 

递交时间